陜北方言地名文字符號亟待規(guī)范
在陜北方言中,民間以極其形象的語言表述特有的地貌,并以此標示地名。這些地名,或則反映地形地貌,或則描述民俗風(fēng)情,文化蘊涵極其豐富。如果以恰當(dāng)?shù)?,令人一看就明白的文字符號寫出來,則會趣味無窮,生氣盎然。但可惜,許多地名因錯訛的書寫而造成語言上的混亂?,F(xiàn)僅舉部分例子試析之。
地名中常用“子”字,這在全國都是比較普遍的,作名詞詞綴用,讀輕聲。如“河子”、“海子”、“堡子”、“村子”、“寨子”、“窯子”等均屬是。新疆的石河子,黑龍江的下三井子,臺灣的樸子,廣東的星子、桔子,貴州的罐子窯、沙子嶺、羊街子、秀水海子等。無論是墜于尾,或是嵌于中,無不忠實地盡其詞綴的職份。但在陜北卻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范,有寫“子”者,但更多的則書為“則”,還說“則”字是方言的書寫形式,令人莫名其妙。舉例來說,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清澗縣自然村地名中就有37個用了“則”,如“棗林則溝”、“寨則灣”、“小岔則”等,甚至鄉(xiāng)鎮(zhèn)名也用“則”,如“師家園則鄉(xiāng)”和“店則溝鄉(xiāng)”。這種鄉(xiāng)、鎮(zhèn)名用“則”字的在榆林市竟達9個!
榆陽區(qū)標示的村鎮(zhèn)名矛盾疊出,據(jù)新版《榆林市志》統(tǒng)計,應(yīng)當(dāng)標示為尾墜和中嵌的“子”字地名,不完全統(tǒng)計有119個之多,其中標“子”者48個,標“則”者71個。“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diào)”,“各自為政”的現(xiàn)象顯而易見。比如,小壕兔、馬合、可可蓋、小紀汗和補浪河各鄉(xiāng)均標“子”———全對了!鎮(zhèn)川、上鹽灣、魚河、清泉、余興莊、青云、古塔、大可塌、安崖諸多鄉(xiāng)、鎮(zhèn)則均標“則”———全錯了!有的又有對有錯。孟家灣鄉(xiāng)標“海子”時為“大海子”、“十五海子”、“李家海子”,而標“河子”卻又是 “三道河則”、“四道河則”、“上四道河則”。劉官寨鄉(xiāng)同樣是“莊子”,卻有“馬莊子”、“關(guān)莊子”、“閻莊子”與“徐莊則”、“前徐莊則”之分。推斷當(dāng)初誰第一次寫“子”字則成“子”,寫“則”則為“則”,上級部門并未予以協(xié)調(diào)和統(tǒng)一。其余各縣情況大致如此。
更有奇者,不同的文獻中出現(xiàn)不同的標示。如定邊縣反映在地圖上有“周臺子”、“海子梁”、“武峁子”,而在其他書寫中卻成了 “周臺則”、“海則梁”、“武峁則”。
陜北的地形地貌,主要有三種形態(tài):丘陵溝壑、草灘和原。而在標示地形時,民間以極其形象的方音表述其正向地形和副向地形,但因為寫錯了而造成極大的混亂。這些地名錯字多反映在副向地形的地名中,如“郭家塌”、“李家洼”、“段家窯窠”、“柳樹缽灘”等村名形象地反映了這些村莊多居于由于塌陷、斜溜等地表變動形成的凹窩處。這“塌”字反映的正是這種副向地形,本來非常得體,但卻硬要寫反或者生造?!八弊直緛矸从车囊彩沁@種副向地形,但許多地方卻硬要寫成“塔”?!八笔侨嗽旖ㄖ?,表述的是突出,一正一副,恰好相反?!巴荨弊鳛榈孛?,表示此地處于凹陷部位,多數(shù)地名卻生造出一個“土”字旁加“瓜”字,字典中查不到,排版時打不出,人們往往又以為是形聲字讀為“瓜”,成為笑話。這是極拙劣的生造字。其他如“沿”硬要寫成“墕”,“窠”硬要寫成“科”,“缽”硬要寫成“卜”等,無不如此。
在正向地形中,最典型的蛇足者是“原”字。黃土高原的“原”一貫如是寫,而到了其他的原地形,比如洛川原、董志原卻要硬加上“土”字旁。這令人納悶,何以一種類型的地形,又要如此蛇足一番,硬弄成兩種寫法而令其發(fā)生矛盾呢?比如,早在1966年4月由地圖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地圖冊》均寫為“關(guān)中平原”、“隴東高原”、“陜北高原”,1991年7月由西安地圖出版社出版的 《陜西省地圖冊》也書寫為 “原面”、“周原”、“黃土高原”、“黃土原梁”、“渭河平原”等;洛川原統(tǒng)轄的小原,上述《陜西省地圖冊》均寫為“永鄉(xiāng)原、老廟原、土基原、石頭原、菩堤原”,而且特寫一筆:“永鄉(xiāng)原又名洛川原”。這無疑是相當(dāng)規(guī)范的。但卻在某些出版物中有的寫“原”,有的寫“塬”,引起了極大的混亂。好在窯洞研究專家侯繼堯、王軍教授在他們所著的《中國窯洞》一書中特別有所糾正。該書第8頁寫道:“黃土原(也寫作黃土塬,塬字在簡化漢字中與‘原’字通用,本書皆用‘原’字)”(侯繼堯、王軍著:《中國窯洞》第8頁,河南科學(xué)技術(shù)出版社,1999年9月)這一糾正太及時了。如果要進一步對把“塬”簡化為“原”作出解釋,那是因為簡化漢字有一條重要的根據(jù),就是把后來蛇足的字回復(fù)到原來的字以正本清源。所以說此字卻簡化得有根據(jù),因為在不遠的以前,漢字中就只有“原”而無“塬”,“塬”字是后來才添加的。也還得感謝陳忠實先生,他的力作《白鹿原》的書名也寫為“原”字,這又是一個有力的支持。
從以上所舉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地名在方言文字表述中的生造濫用,既不符合國家語委關(guān)于純潔漢字的要求,又降低了文化品味,損害了本土的外在形象。這種錯訛的文字符號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數(shù)量大;二是隨心所欲,互相矛盾;三是根據(jù)本地方言胡亂書寫,隨意性釀就了不嚴肅的后果;四是積重難返,成為痼疾而不能令人容忍。
這種現(xiàn)象,一旦進入民政部門的“確定”中,不但不能改,而且似乎必要“見錯就錯”,必須“見錯就錯”。如果不“見錯就錯”,就會引起混亂,發(fā)生歧義惹麻煩。一個“約定俗成”把地名中的錯訛全都變成合理的了,這是可以理解的。
希望引起國家語委和民政部門的高度重視,以保證方言在各地文字書寫中的純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