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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財經大學章程


  (上接第5版)(二)行政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行政事務行使管理權,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向本單位教職員工或教職員工代表大會匯報工作。學院(系、部、所)設置副職若干名,協(xié)助行政負責人履行職責。
  (三)教授委員會負責本單位重大學術事項的咨詢、評定和審議。主要職責:審議并監(jiān)督實施學科發(fā)展規(guī)劃;確定在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崗位聘任、人才引進等方面的學術標準;審議學術資源的配置方案。教授委員會委員原則上由具有教授職務或同等水平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組成。教授委員會的工作接受同級黨組織和本單位全體教師的監(jiān)督。
  教授委員會受學術委員會委托,承擔相應職責;受學位評定委員會委托,承擔審議本單位的學位評定、授予等事宜的職責。
 ?。ㄋ模┒壗搪毠ご泶髸趯W院(系、部、所)二級黨組織領導下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院(系、部、所)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五十條學院(系、部、所)執(zhí)行黨政聯(lián)席會議制度,重要事項須經黨政聯(lián)席會議集體討論決定。重要事項包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等事項,影響本單位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重要問題以及黨務、政務的重大問題。黨政聯(lián)席會議參加人員包括黨政負責人的全體正職和副職。
  第五十一條學校積極建設國家級或省部級教學科研基地和實驗室,根據需要設立校級研究機構。
  第五十二條學校設置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是學校最高學術機構,對學術事務進行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
  學術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議或決定:學科專業(yè)、教師隊伍、科學研究和對外學術交流合作等重大學術規(guī)劃;學科專業(yè)的自主設置或申請設置;學術機構設置方案;教學科研成果、人才培養(yǎng)質量的評價標準及考核辦法;學位授予的學術標準,學歷教育的培養(yǎng)標準、教學計劃方案、招生的標準與辦法;學校教師職務聘任的學術標準與辦法;學術評價、爭議處理規(guī)則,學術道德規(guī)范;學術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組織規(guī)程,學部學術委員會、教授委員會章程。
 ?。ǘο铝惺马椷M行評定:教學、科學研究成果和獎勵及對外推薦;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人選、名譽(客座)教授等聘任人選,國內外重要學術組織任職的推薦人選、人才選拔培養(yǎng)計劃人選;各類學術、科研基金、科研項目以及教學、科研獎項的設立等。
 ?。ㄈο铝惺马椞岢鲎稍円庖姡号c學術事務相關的重大發(fā)展規(guī)劃和戰(zhàn)略的制訂;教學、科研經費的預決算;教學、科研重大項目申報;境外合作辦學和對外合作等事項。
 ?。ㄋ模┢渌枰獙W術委員會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的事項。
  學術委員會委員由學校不同學科、專業(yè)的教授和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組成,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與學校學科、專業(yè)設置相匹配,學術委員會人數為不低于25人的單數。人選由民主推薦、公開公正的遴選等方式產生,由民主選舉等程序確定。學術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校長提名,全體會議選舉產生,設副主任若干名。
  第五十三條學術委員會下設學科建設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學術道德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可授權專門委員會就專項學術事項召開會議,履行相應職責。學術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置學部學術委員會,承擔學術委員會委托的相應職責。
 ?。ㄒ唬W科建設委員會負責學校學科規(guī)劃、建設與調整,學科預算等重大事項的審議。學科建設委員會委員由相關校領導、教學科研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校內學術帶頭人等組成。
 ?。ǘ┙虒W指導委員會負責學科與專業(yè)建設、課程與教材建設、教學質量保障和實驗教學等方面的研究與咨詢、指導與服務、評估與審議。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由學校教學單位和有關職能部門具有較深學術造詣和豐富教學經驗的教師代表組成。
 ?。ㄈI(yè)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負責教師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務等有關學術事項的評審。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委員由學校相關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學科教授代表組成。
 ?。ㄋ模W術道德委員會負責審議學校在學術道德方面的規(guī)定,督促和指導學術單位的學術道德建設和學風維護,受理學術違紀問題的舉報、投訴,組織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等事項。學術道德委員會委員由校內德高望重、致力于弘揚良好學術道德的專家學者組成。
 ?。ㄎ澹┙泴W術委員會同意,學校可根據需要增設或調整專門委員會。
  各專門委員會采取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專門委員會由委員會主席主持,其人選經校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第五十四條學校依法設置學位評定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是學校學位事務的決策機構,依法負責學位授予辦法制定,學位(含名譽學位)評定、授予和撤銷,學位爭議的裁定等事項。
  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依法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及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教學研究人員擔任。學位評定委員會設主席一名,設副主席若干名。學位評定委員會在主席主持下開展工作。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由主席或其委托的副主席主持。
  第六章 其他組織第五十五條學校根據精簡、統(tǒng)一和效能的原則,合理設置黨政職能部門;各部門根據有關規(guī)定履行職責。
  第五十六條學校設立教輔部門,教輔部門為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服務,保障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五十七條學校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依照法律和學校規(guī)定實行相對獨立的運營與管理。
  第五十八條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與境內外組織聯(lián)合設立相關機構,開展合作辦學、合作研究等。
  第五十九條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全體教職員工在中國共產黨上海財經大學委員會(以下簡稱黨委)領導下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的重要形式。學校尊重和支持教職員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有關決議和提案。校長定期或不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依據其實施細則行使權利。教職工代表由學校全體教職員工依法選舉產生。
  第六十條學生代表大會是學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的重要形式。學校為學生代表大會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鼓勵和支持其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學生代表由在校學生依法選舉產生。
  第六十一條學校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學生會、研究生會等群眾組織在黨委領導下按照各自章程開展活動。學校保障其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二條校內各民主黨派及群眾組織在黨委領導下依各自章程開展活動。學校保障其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三條教職員工、學生可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定組建社團。社團須在學校的指導、監(jiān)督和管理下開展活動。
  第六十四條學校設立崗位聘用委員會,負責學校專業(yè)技術、管理、工勤等崗位聘任的評定、審議。崗位聘用委員會委員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專家代表組成。
  第六十五條學校設立薪酬委員會,負責學校薪酬體系和薪酬政策的咨詢、建議和監(jiān)督。薪酬委員會委員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專家代表組成。
  第六十六條學校設立教職員工申訴委員會,按規(guī)定程序受理教職員工申訴。教職員工申訴委員會委員由教職員工代表、校領導、校工會、紀檢監(jiān)察等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和法律專家組成。
  第六十七條學校設立學生申訴委員會,按規(guī)定程序受理學生申訴。學生申訴委員會委員由學生代表、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和法律專家組成。
  第七章 管理體制第六十八條學校按照國家法律制度和大學發(fā)展內在要求,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處理黨委與行政、學校與學院(系、部、所)、行政與學術三者關系。
  第六十九條學校黨委統(tǒng)一領導學校工作,發(fā)揮統(tǒng)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集體討論決定學校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支持校長依法自主負責地開展工作。
  校長是學校行政的主要負責人,在學校黨委領導下,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行政事務決策管理的行政職權。
  第七十條學校實行校院(系、部、所)兩級管理體制。學院(系、部、所)在學校規(guī)章制度范圍內自主開展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chuàng)新等活動。學校本著事權相宜和權責一致的原則,在人、財、物等方面規(guī)范有序地賦予學院(系、部、所)相應的管理權力,指導和監(jiān)督學院(系、部、所)相對獨立地自主運行。
  第七十一條學校建立學術與行政雙向溝通機制,充分發(fā)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和學術發(fā)展等事項中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充分發(fā)揮教授在教學、科研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
  第七十二條黨委由中國共產黨上海財經大學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其主要職責是:
 ?。ㄒ唬┬麄骱蛨?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zhí)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進學校科學發(fā)展,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ǘ徸h確定學?;竟芾碇贫?,討論決定學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ㄈ┯懻摏Q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yǎng)、考核和監(jiān)督。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
  (四)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五)領導學校的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渌枰h委決定的重大事項以及法律和黨內規(guī)章制度要求黨委履行的其他職責。
  黨委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重大問題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在黨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黨委常委會行使其職權,履行其職責。黨委常委會定期向黨委全委會報告工作,黨委定期向黨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接受監(jiān)督。
  黨委書記是學校黨委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并主持黨委全委會和黨委常委會工作。黨委書記因故無法主持時,可委托黨委副書記主持。
  第七十三條中國共產黨上海財經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由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jiān)督,協(xié)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xié)調反腐敗工作,推進廉潔教育和廉政制度建設等,保障和促進學校各項事業(yè)健康發(fā)展。
  第七十四條校長由符合教育法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的公民擔任,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任免。學校實行校長統(tǒng)一領導、副校長分工負責、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行政工作機制。
  校長辦公會是學校行政領導貫徹學校黨委和黨委常委會精神,對重要行政事項研究和決策的議事制度,由校長主持。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可委托其他副校長主持。
  校長的主要職責和職權是:
 ?。ㄒ唬M訂發(fā)展規(guī)劃,制定具體規(guī)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ǘ┙M織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學科發(fā)展、社會服務、對外合作等活動。
 ?。ㄈM訂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推薦副校長人選,任免內部組織機構的行政負責人。
 ?。ㄋ模┢溉闻c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并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擬訂和執(zhí)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學校資產,組織資源配置,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
 ?。┢渌枰iL決定的重大事項。
  第七十五條學校實行黨務公開、校務公開和信息公開,接受舉辦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
  第八章 交流與合作第七十六條學校積極開展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所、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機構的合作,推動協(xié)同創(chuàng)新,為社會發(fā)展提供服務,爭取廣泛的社會支持。
  第七十七條學校通過中外合作辦學、留學生教育、國際文化交流等,多渠道開展國際教育合作。
  學校積極開展國際學術和教育合作,引進國外優(yōu)質教育資源,與國外著名大學和科研機構開展深層次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第七十八條學校設立學校董事會(簡稱校董會)。校董會是學校建設和發(fā)展的咨詢建議機構,是學校與社會各界全面、緊密合作的橋梁和紐帶。校董會由熱心高等教育、關心支持學校事業(yè)發(fā)展的校友、社會賢達、著名學者、社會聲譽良好的企業(yè)家及學校代表組成。
  第七十九條學校設立校友會。校友會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其章程開展活動,以多種方式聯(lián)系和服務校友,凝聚校友力量,拓展社會資源,促進學校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學校為校友提供優(yōu)質的繼續(xù)教育和信息咨詢服務,定期向校友通報學校的發(fā)展情況,鼓勵校友支持學校的建設與發(fā)展。
  第八十條學校依法設立教育發(fā)展基金會?;饡勒辗?、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及其章程從事相關活動,致力于加強與國內外各界的聯(lián)系和合作,籌措資金,推動學校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
  第九章 財政與資產管理第八十一條學校財政活動主要包括學校預算編制執(zhí)行、決算編制;資金的籌集與支出;財務制度的制定執(zhí)行;經濟核算與績效評價;資產的管理、配置和利用;財務控制、監(jiān)督和財務風險防范。
  第八十二條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集中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八十三條學校國有資產包括國家撥給學校的資產、學校按照國家規(guī)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八十四條學校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學校積極拓展辦學經費來源,多渠道籌措事業(yè)發(fā)展資金。
  第八十五條學校建立包括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在內的預算管理體系?;局С鲱A算實行與兩級管理體制相適應的預算管理制度,預算管理與績效考核相結合,引導資源優(yōu)化配置。項目支出預算根據項目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編制。
  第八十六條學校資源配置以事業(yè)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為基本依據,堅持可持續(xù)發(fā)展理念。學校堅持勤儉辦學,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jié)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八十七條學校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具體管理,實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國有資產管理機制。學校保護并合理利用校名、校譽和校有知識產權。
  第八十八條學校實行年度財務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內部審計制度等監(jiān)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自覺接受國家、社會和群眾的監(jiān)督。
  第八十九條學校不斷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務體系,為學校發(fā)展提供切實保障,為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優(yōu)質服務。第十章 附則第九十條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學校黨委全委會審定,報教育部核準。
  第九十一條校內其他規(guī)章制度與本章程相抵觸的,應依照章程有關內容予以修改或廢止。
  第九十二條教職員工和學生可依據相關程序向學校提請修改或廢止與本章程相抵觸的校內其他規(guī)章制度。
  第九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黨委會負責解釋。
  第九十四條本章程經教育部核準后,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五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guī)和本章程精神辦理。